第四章 党的纪检监察工作基本流程_一、检查党内违纪案件流程

一、检查党内违纪案件流程

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依照规定应当给予纪律处理或者处分的,都必须受到追究。党内违纪案件查处一般须经受理和初步核实、立案、调查、移送审理等程序。查处案件的基本要求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的基本原则

依照党章和法律、法规独立行使检查权的原则。

实事求是的原则。

以党纪政纪为准绳的原则。

在党纪政纪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依靠党组织和各级政府、坚持走群众路线的原则。

惩处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维护党员和国家公务员合法权利的原则。

(一)受理和初步核实

受理是指接受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线索和材料,并予以处理。初步核实是指按照规定对受理的违纪违法线索和材料进行初步核查和证实。初步核实的任务是,了解所反映的主要问题是否存在,为立案与否提供依据。初步核实有以下具体要求:

认真负责 受理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耐心细致,认真负责。

及时办理 要通过提高纪检监察案件检查人员素质,合理设置纪检监察机关内部机构,科学制定工作制度和程序,提高受理效率,保证受理质量。

保守秘密 必须对受理材料的内容和来源严格保密,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

检查违纪案件流程图

(二)立案

纪检监察立案是指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其管辖权限,对检举、控告以及发现的纪检监察对象违法违纪问题,经过初步核实,认为确有违法违纪事实,并需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决定进行深入调查,

并按规定办理批准手续的一种程序性活动。

立案的基本要求

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判明立案材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通过审查,就是要明辨是

非和真伪,弄清事情的真假虚实。

弄清所反映问题的性质。

抓主要问题和基本事实。

不扩大影响,注意保密。

(三)调查

调查是指通过调查搜集证据,查明违纪事实。

1.案件调查前应做好的准备工作。

(1)组织调查组。

(2)熟悉案情。调查组长应组织全体调查人员认真分析、初步核实材料,对案件线索、案件基本情况以及涉及的单位和人员的具体情况进行认真研究。

(3)拟定调查方案。在熟悉案情、统一认识的基础上,调查组应及时研究,制定调查方案。调查方案是指进行调查的具体计划。

调查方案的内容

需要查清的主要问题。

调查的步骤、方法。

预计完成任务的时间。

办案人员的组成、领导关系以及应注意的事项。

(4)拟定调查提纲。调查方案确定以后,全体调查人员应认真讨论,集思广益,形成调查提纲。调查提纲是指对案件调查事先提出的内容重点,是具体化了的调查方案。

调查提纲有以下主要内容:

已收集掌握的案件线索。

调查内容的先后顺序。

确定调查对象。

2.案件调查的基本内容。

(1)案件事实。

违纪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

违纪行为发生的成因、条件。

违纪行为的发展过程及情节。

违纪手段。

涉及的人和事,以及有关问题的现状。

造成的后

果。

(2)被调查人的基本情况。

被调查人的履历 主要指:姓名、性别、民族、年龄、籍贯、文化程度、入党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工作经历、现在工作单位及职务等。

被调查人的一贯表现 主要指:历史上有无犯过错误、受过处分,现实思想、工作表现等。

被调查人的认错态度 主要指:是主动讲清问题,深刻认识错误,还是编造谎言,蒙骗组织;是正确对待组织调查,配合组织把问题搞清楚,还是四处活动,抗拒调查。

(3)证据材料。

证据材料的主要种类

物证。

书证。

证人证言。

受侵害人的陈述。

被调查人的陈述。

视听材料。

现场笔录。

鉴定结论。

勘验、检查笔录。

(四)移送审理

移送审理是指对经过立案调查并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案件,在调查终结后向案件审理部门移送。凡属立案调查需追究党纪责任的案件,调查终结后,都要移送审理。移送审理时,应移送下列材料,并办交接手续。

分管领导同意移送审理的批示。

立案依据。

调查报告和承办纪检室的意见。

全部证据材料。

与被调查人见面获取的错误事实材料。

被调查人对错误事实材料的书面意见和检讨材料。

调查组对被调查人意见的说明。

案件经审理并报本级纪委常委会讨论后,应将调查报告、被调查人对错误事实材料的书面意见和检讨材料以及调查组对被调查人意见的说明材料的复制件,送交被调查人所在单位党组织作出处理决定。被调查人所在单位党组织应在1个月内作出处理决定,并按照处分党员的批准权限呈报审批。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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